根据《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规划》、《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财字〔2015〕4号)文件要求,经2015年12月17日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商议,并提交2016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关于2016年学校综合财务预算”中进行专项审议并通过,现提出2016年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预算及使用范围如下:
一、 资金预算
1、总经费:42730万元(其中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31430万元,生均提标11300万元)。
2、学科:22700万元,占总经费的53.12%(其中五个重点学科共计17400万元,占学科经费的76.65%,七个带动学科共计5300万元,占学科经费33.35%)。
3、学校统筹:20030万元,占总经费的46.88%。
二、学科经费使用范围
● 学科的环境建设与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包括学科用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新建实验室的建设、现有各类实验室的改造升级、学科交流用场所的建设以及支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需实验室和设备等(工科不少于65%,其它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参照执行)。
● 学术交流(包括承办各种学术会议、聘请专家讲学、青年教师访学、学术交流差旅等)与人才培养(工科不多于15%,其它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参照执行)。
● 平台建设(鼓励跨学科平台建设)、交叉学科项目与成果培育(工科不多于20%,其它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参照执行)。
● 安排重点学科100万元、带动学科30万元作为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咨询、广告(宣传)以及对外联系产生的费用等。
三、学校统筹经费使用范围
● 竞争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经费及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设备购置、实验室装修等。
● 人才培养,包括本科生创新创业培养以及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
● 科学研究,主要用于各类团队和科研平台的建设,为成果培育创造条件。
● 实验室的改造升级,现有学校各类实验室和分析测试中心的环境改造以及新增实验室的建设等。
● 校园信息化建设,包括校园网建设、图书资料(各类学科数据库)、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等。
● 校园环境建设,包括加建、校园美化、电梯更新修缮等。
● 非重点学科的建设,主要用于提升学科的师资水平。
● 国际交流与合作,主要用于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平台。
● 安排分析测试中心、网络中心以及图书馆各50万作为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学术交流、专家咨询、各种人员培训以及对外联系产生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