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2016年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并经2016年第八次党委全委会研究通过,决定成立法制办公室,定为副处级管理单位,挂靠校长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副主任1名(正科职),其他管理编制3个。撤销校长办公室法制与信息科,其职能和人员转入法制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负责推进全校依法治校工作,对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外合作的合法性等进行专项审查,协调处理学校法律文件、涉诉涉讼案件、信访等工作;全校综合数据的统计报送、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以及推进信息公开等工作。
广东工业大学
2016年11月10日